重庆出台“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
涵盖市场监管全领域 “九个明确”压实责任
本报讯 (记者谢 旺)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全国首个涵盖市场监管全领域的“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
“三书一函”指的是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根据《实施办法》,“三书一函”制度以进一步压实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目的,坚持遵循问题导向、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严谨的原则,采取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责任约谈、立案调查、行政建议、责令整改、提醒敦促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推进工作、履行职责或者整改落实。
《实施办法》共7章35条,包括总则、具体实施、结果运用和附则,具体内容可概括为“9个明确”:明确“三书一函”的内涵、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明确制定目的与实施原则;明确法制机构统筹、业务机构实施的内部运行机制;明确“三书一函”各自的适用情形,特别对适用市场监管部门和适用经营主体的情形进行了区分,增强制度的严谨性;明确具化、细化“三书一函”的适用程序,包括启动审批、文书制发、整改落实、审查决定、结案销号等全过程、全环节的具体规定,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强化“三书一函”的制度衔接,对提醒敦促后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整改,对未完成整改、未完成督办事项的进行约谈,增强制度的完整性;明确建立统计分析、专题汇报制度;明确经营主体适用“三书一函”的情形;明确对督办事项、约谈意见无故拖延、敷衍塞责,或者在核查处置、调查报告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和实施“三书一函”制度,有助于督促该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推进工作、履行职责或者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有效处置重大舆情事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