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洪 鹤 涂冰瑶 记者李培晞)近日,江西省黎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了一家企业的注销登记,因其在简易注销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
据了解,该企业名为黎川县梓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煜公司”),其股东汤某辉、尧某葵于2022年底向黎川县市场监管局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出具承诺“不存在诉讼情形,并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黎川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初依法核准梓煜公司注销。
今年年初,黎川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该建议指出,2022年,梓煜公司与深圳某公司存在实用专利权纠纷,经一审判决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梓煜公司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瞒了债务尚未履行的重要事实,出具虚假承诺书,恶意骗取注销登记。
收到司法建议后,黎川县市场监管局经过深入调查核实,认定梓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第33条第一款“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属于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0条、《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10条第2项规定,并经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批,黎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了梓煜公司的注销登记,恢复其主体资格,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梓煜公司最终履行了赔偿义务,维护了深圳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黎川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件为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妄想利用简易注销登记恶意逃避法律责任。该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维护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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