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重庆完成首例川渝食品经营许可跨省互认

2024-07-10 13:04:2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刘 滔 记者谢 旺)近日,成都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重庆江北盘溪路店负责人在重庆市江北区行政审批大厅,通过“申请人告知承诺制”互认的方式,当场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成渝市场监管部门在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告知承诺制”互认后,重庆市完成的首例食品经营许可跨省互认。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办理这样的手续,需要先提交资料审查,通过后还要监管人员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了才能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食品企业需要在不同门店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完成以上程序才能取得许可证。此次办理中,实施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告知承诺制”互认,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到属地市场监管所,全程进行细心指导、贴心服务,只用了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两家连锁门店的许可流程,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去年年底,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渝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申请人告知承诺制”互认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重庆市、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告知承诺制”评审的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在成渝地区实施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告知承诺制”互认,逐步构建开放透明、统一规范、合法高效的食品经营准入机制,实现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在成渝两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城化互通。改革后,成渝地区审核通过的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办理时间由承诺办理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当场办理、当场发证,递交材料由原来的13份减少到5份,且同一行政区内连锁经营门店许可业务在行政审批大厅“多证一次办”得以实现,最大程度简化办事流程,方便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办理许可证。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