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山西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车载违规电动自行车接举报现场查扣展开调查

2024-07-12 15:58:0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市郊某处发现一辆运输电动自行车的物流车,与该批电动自行车匹配的蓄电池疑似为60V的“超压”电池。

接到举报后,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调派执法人员赶往该物流运输车所在位置。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有25辆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电压为48V,但供货单显示有25组标称60V电压的电池组,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

执法人员经调查,认为提货方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现场对25辆电动自行车及其匹配的电池、充电器进行登记查扣。后续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此前,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会暨行政指导会,提出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营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法规标准要求,特别是落实《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锂离子蓄电池。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多方位、多环节治理,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质量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市场监管在行动】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