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岱)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福建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对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全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相关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引导,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指引》明确了合规指引适用范围,以及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涉及的各方经营主体角色,包括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强调了各方经营主体在直播营销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其中,省内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直播营销活动各环节的管理,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
《指引》还对直播营销活动中保证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合规发布广告等方面,提出明确合规要求。
《指引》明确,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和服务发展并重,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依法依规经营,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加大扶持力度;对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这一举措体现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对新兴业态发展的重视与引导,旨在构建一个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的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消费体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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