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率先”促外企在琼投资
今年一千六百多家外企已纳税超百亿元
□ 莱 文
本报记者 李 青
近年来,随着海南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开放度不断提升,海南外资企业投资实现量质双提升。法国路威酩轩、瑞士历峰、英国戴比尔斯、美国泰佩思琦、德国欧绿保……全球不同领域的知名企业纷纷入琼开展业务。截至今年6月底,海南省实有外资企业9170户,同比增长18.87%;上半年,外资企业纳税户1681户,实现入库税收109.1亿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能够吸引外资企业不断投资,该局做到“五个率先”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全国率先推行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试点将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书由50多页压缩至8页,提升港澳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对香港非自然人投资者推行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进一步减少了登记材料,压减办事成本。
在全国率先实现部分外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在全国率先推行双语版电子表单,实现了香港居民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外国人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对可实现在线身份认证的香港自然人投资者和外国人,免于提交身份附加证明文件。同时,投资者可在境外直接登录“海南e登记”系统申办企业登记业务,并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
在全国率先减少设立外资企业登记材料、事项和流程。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经营范围中一般经营事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经营主体登记联络员、外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高频登记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外资企业可选择由登记机关协助公示,也可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在全国率先实施外国企业直接登记制度。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借鉴香港关于“非香港公司”的登记管理模式,允许外国企业不设立中国经营主体,直接在海南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这是海南对外开放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在全国率先实现3个“一件事”服务链。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营商环境、税务、公安、社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以企业视角为牵引,上线外资企业开办、变更、注销3个“一件事”,打造“信息一头归集、业务多处联动”的企业信息办理模式,实现外资企业业务由“串联分头办”变为“并联集成办”;探索开展“免申即办”特色服务,实现营业执照变更、注销后,相关许可证件及税务、社保、公积金、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其他事项“无感办理”,办理环节由5个压减至1个,材料压减超77%。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