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鲁利军 陈利娟 廖胜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将业务培训和实战培训、推进会、约谈会、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相结合。开展“明察暗访”时,工作专班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限期改正,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整治工作着重检查以下内容:经营者、维修网点资质是否合法,是否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不得有外设蓄电池托架”等尺寸限值和蓄电池防篡改项目要求,对比电动自行车销售与车内合格证上整车示意图是否一致,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有3C认证和3C认证是否与实际销售一致,是否存在拆卸限速器,是否更换大容量电池,车辆是否有合格证,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有虚假宣传等。
执法人员同时向商家宣传了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销售、维修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营造放心消费氛围。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1265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245余份,发现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主体10家,查封10个品牌电动自行车225辆,立案查处8起违法案件。
《中国质量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市场监管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