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慧 闫锡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宣传、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广播电视、消防救援等多部门合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多元参与、有效联动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从促进广告经营主体长远发展的角度,《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置准入、部门协调管理、市场参与等基础制度,在发挥知识产权、标准引领、资源要素共享、人才技能培训等综合作用上用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户外广告产业发展环境。
《意见》提出,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制度,从管理体制上理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主体及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事项,推动部门间职责衔接、工作联动,解决制约户外广告发展管理体制性问题;优化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服务,压实分类审批责任,推进审批方式创新及审批流程升级,加强对广告发布内容及设施的日常监管,为广告产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鼓励引导社会单位出让所属商业建筑规划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经营权,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鼓励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与广告企业分享资源和平台,推动资源要素共享;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宣传,实现户外广告宣传社会效益。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广告处负责人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入难、监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关键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推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助力广告经营主体稳经营增信心,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