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深圳出台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

2024-08-15 11:11:0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许创业)近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该局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获批发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是国内首个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也是“深圳标准”建设的新成果。

《规范》涵盖了商户诚信经营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异议处理、结果应用等6个方面,是推动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围绕诚信经营宗旨,《规范》从商户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争议处理、荣誉表彰和信用承诺10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分值,同时按评价分值将商户划分为ABCD4个等级。《规范》还明确了评价方法,提出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商户诚信经营提供了科学依据。

据介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制定《规范》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深圳市商品交易市场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并在福田、罗湖、宝安、龙岗4个区选取了7家市场开展商户诚信经营评价试点工作,指导市场以标准为基础,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评价方案,开展商户诚信经营评价。为期半年的试点取得预期效果。试点表明,开展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可以引导商户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提升市场的整体诚信水平,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同时,试点也进一步证明《规范》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积极推动《规范》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商户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规范》落地见效,助推深圳市商品交易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