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 莹)8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公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CCC)认证实施规则,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据了解,为强化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对CNCA-C18-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CNCA-C18-03: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进行了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CNCA-C18-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CNCA-C18-03: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同时废止。
按照旧版规则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国家认监委要求,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
根据手提式灭火器国家标准修订结果,将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由GB 4351.1、GB 4351.2变更为GB 4351。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要求,制定标准制修订转换期的认证实施方案,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和社会公布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