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 谷昌财 张吉祥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及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并出具不实报告,未经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伪造质量证明文件的自卸汽车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接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送线索,对当事人销售的自卸汽车进行检查。经查,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12辆自卸汽车由当事人销售给泰州市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某制造有限公司上装自卸汽车底盘,上装完毕后直接送至泰州市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未按照企业标准《中重型自卸汽车及底盘》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文件,对12辆自卸汽车进行整车出厂检验,且车辆合格证上的车辆制造日期在车辆到达泰州市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之后。上述12辆自卸汽车货值共计478.8万元。当事人销售的自卸汽车属于《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中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据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生态环境、食品农产品、建工建材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检验、违规检验、出具虚假、不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经营主体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