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促进养老家政服务消费措施
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需求是关键
□ 本报记者 丁 莹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97亿,占总人口比重达到21.1%。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必将带来服务消费方面的深刻变化。家政服务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也是关系到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国家大事”。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都提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如何解决养老服务消费中高质量供给不足造成的需求抑制问题?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家政服务消费发展?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和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永新表示,优化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对于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具有重要意义。
李永新介绍说,近年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民政部将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围绕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进一步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和探访关爱等服务发展,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围绕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运用智能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借力平台经济优势,更好为老年群体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
围绕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有效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深化老年用品推广应用,支持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壮大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推动形成养老服务品牌;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素质规模与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推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满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需求。
围绕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持续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识骗防骗宣传活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促进家政服务消费发展方面,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王东堂介绍说,商务部将从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优化服务环境3个方面采取措施。
针对家政服务需求日益增多的情况,将推动扩大家政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家政兴农行动,鼓励更多农村转移就业人口从事家政服务,特别是让农村转移劳动力可以出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同时,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化家政劳务对接行动,如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组织有关家政企业开展带岗直播招聘,助力家政企业更精准地推荐家政服务岗位、提高招聘效率,进而提升整体家政服务的供给能力。
针对社会上对家政服务质量期待越来越高的情况,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的线上培训,进而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家政服务的质量。同时,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家政服务的标准体系,推动制定若干关于家政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
针对群众关心的家政服务放心消费问题,将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使用“家政信用查”小程序,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依托“家政信用查”平台,推进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方便消费者直观查验,更加放心地消费。还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发布《家政服务公约》,倡导规范消费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三方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家政服务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