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召开在粤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通报约谈会,向6家参会机构传达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工作要求,通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要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东省各认证机构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全面开展获证生产企业认证排查,暂停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49张,撤销认证证书115张,注销认证证书514张。但是,认证机构发证审核把关不严、证后跟踪检查“走过场”、获证生产企业不按认证要求配备蓄电池等问题依然存在,需加大整治力度。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实认证机构及获证生产企业的认证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认证机构要依法组织开展认证活动,不得减少遗漏认证程序,不得降低发证要求,严格落实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技术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在流通领域加大发证产品抽样检查力度,发现发证产品与认证产品不一致、不相符等问题要追溯获证生产企业,依法及时处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各获证生产企业要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和产品质量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认证机构和获证生产企业存在认证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