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六版>>

福建启动消法实施30周年宣传系列公益活动

2024-09-19 11:33:2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蒋诗晴 记者江 岱)为认真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近日,福建省消委会联合福建融媒体中心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30周年宣传暨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启动仪式。

据悉,消法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和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开展,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经营者社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消费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消委会与福建新闻广播策划开设《消法同行三十年》融媒专栏。接下来,福建省消委会还将在福州等地开设消法讲座(融媒体专场),给全省融媒体百名记者普及消法及消保条例知识,举办“我与消法三十周年”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

借此契机,福建省消委会还联合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同开展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活动以经营者自愿参与、消协积极倡导、质量优先为核心指导原则,旨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暖心的购物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活动现场,福建省消委会还优选了9家企业代表登台进行了诚信承诺,彰显了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关乎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福建省消委会表示,随着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的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将面临更多挑战。福建省消委会将带领全省各级消委会以放心消费在福建为主线,依法履职,不断适应新变化,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落实消法及消法实施条例,为持续提升福建省有序健康的消费环境提供助力。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