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首都食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该局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治乱除害五大战役专项执法行动。近日,该局公布了3起专项执法行动的典型案例。
1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线索移送,北京正真宏心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掺假掺杂的鲜肉食品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八项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850元和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锦粤品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构成食品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北京锦粤品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北京嘉盛牛排西餐有限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北京嘉盛牛排西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构成食品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北京嘉盛牛排西餐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