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选购食用农产品应关注经营者资质

2024-10-15 14:46:34 中国质量报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从蔬菜水果到五谷杂粮,再到各种肉类、鱼类、蛋类等,这些都是食用农产品,是人们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以及当地政府规划具有果蔬批发功能、远离污染源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一般情况下,在市场显著位置都有“公示牌”,公示市场主办方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

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选购鱼肉蛋类食用农产品时,可通过肉质弹性、鱼眼颜色及蛋的透光性及转动速度等,选择比较新鲜的食品。在选购鲜肉时,尤其要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检验检疫证明及鲜肉胴体的检验检疫印章,并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维权时使用。

购买进口食用农产品时,要查看其中文标签,标签上应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原产地、生产日期,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限期食用的进口食用农产品,还应标示贮存条件和保质期。如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请不要购买,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政府、临泉县市场监管局 蒋函玉整理)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仰望U9全国陆续交付,与用户一同迈 ...

  • 仰望U8上市一周年:走好用户共建之 ...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