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整合 程序契合 工作融合
山东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本报讯 (记者朱文达)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东营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机制》),强化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加强程序衔接、标准衔接、检查监督衔接,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在送审环节衔接联动方面,《机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在审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审查是否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缺少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在清理和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方面,《机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专项清理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时,发现可能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情形的,应当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检查抽查衔接联动方面,《机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抽查中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应当督促制定机关整改,并将发现问题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在业务培训衔接联动方面,《机制》明确采用业务培训互派人员参加的方式,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时,邀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培训;市场监管部门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时,邀请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业务科室人员参加。
“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将有效解决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不畅、推进不平衡等问题。”东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与东营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及配套措施,共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