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岱)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公告,福建厦门质检院成功获得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实施实验室资质,这标志着该院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实力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和肯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自2025年11月1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必须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新规无疑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本次认证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措施之一。获得CCC资质后,厦门质检院将能够更全面地参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质量监管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据悉,厦门质检院将继续秉持“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进一步提升福建省乃至全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的认证效率和质量,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