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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有力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2024-11-04 12:52:29 中国质量报

“加减乘除”法 答出“满意卷”

山西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有力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 田建强 本报记者 秦海峰

自去年6月全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重点任务,探索创新“加减乘除”工作法,有力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助力该市药品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加”强引领 高位推动保落实

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部署药品安全工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截至目前,晋城市共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683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3588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284家。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晋城市委、市政府出台《晋城市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坚持市县一体化推进,该市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制定了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清单、若干措施,77个乡镇(街道)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1712个行政村(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减”排隐患 管服结合守安全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四个重点”,发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网络监测、风险会商“五大作用”,建立运用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整改销号、督办落实“四个清单”工作机制,先后排查发现药械化风险隐患1763条,转化案件68件,案件转化率5%,已全部整改销号。

该局还积极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满意度;组织医疗机构和药品行业协会召开行政指导会和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告诫会;积极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多举措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互联网+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乘”势而进 完善机制促查办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利器作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行政执法约谈制度(试行)》《案件线索管理及立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发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条禁令》,探索建立稽查办案1个部门管理、2次会议研判、3个环节制约“123”工作法,防止案件线索“跑冒滴漏”。

该局还与山西省药监局第三检查分局签署《药品监管协同联动备忘录》,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跨层级跨区域合作。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共查处“两品一械”案件566件,罚没款261万元,共办理涉刑移送案件19件,移送行纪衔接案件1件,案件数量和涉刑案件移送数量为近年最多。

“除”弱补短 夯实基础提效能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药品监管系统管理端智慧建设,目前企业端注册药品企业786家,能实时监控药品存储和含特药品复方制剂购买情况。同时,加大市县级药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能力扩项,该市综检中心建成4个占地2300平方米的专业药械化实验室,拥有药品检验参数74个、化妆品检验参数19个,推进21个检验项目参数扩项工作。

该局还聚焦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创新举办医疗器械责任落实“现场观摩教学”活动,通过锻长板、补短板,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药械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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