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小军)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数据质量提升暨信息共享应用座谈会,通报表扬在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1名工作人员和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获通报表扬。
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旨在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建立数据质量全面提升长效机制,实现数据采集、共享、应用等全过程动态监测,夯实企业大数据监测分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成立由信用监管、信息化管理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数据质量问题排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工作走深走实。行动开展以来,依托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云南省共排查整改企业信用监管数据5444.1万条,有效实现数据采集、共享、应用等全过程动态监测,建立起数据质量全面提升长效机制。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准确把握数据治理运用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存储,着力加大部门信息归集共享、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健全数据管理长效常态机制,夯实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基础,持续提升信用赋能监管、信用护航发展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