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发广告也不能“任性”
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在全国广告监管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表示,工商总局已经与微信方面开展合作,下一步将对微信公众号的广告发布进行监管。但对不属于公共开放平台如朋友圈等私人领域,暂时监管不到的,如果接到举报,工商部门也将对其进行查处。张国华表示,收藏类、招商投资类、酒类、电视购物类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所升温,一些新的广告违法形态不断出现,案件查处难度不断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网络市场监管将全面加强
工商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完善案件查办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遏制侵权假冒、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维权措施。在网络经营主体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指导各地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鼓励网络经营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更好地落实网店实名制。在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和抽查制度中完善涉网经营信息相关内容,逐步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
国办:3年左右有效遏制网络侵权假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意见》指出,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为保障,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创新创业增添新活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价格松绑后部分药品涨价百倍
今年6月起,国家取消部分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初衷是提升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松绑”五个月来,记者走访各大医院、连锁企业了解到,“松绑”过后低价药价格应声上涨,涨价少则几倍,多达上百倍。医院药房采购人员喊“采购难”,一种药,药厂报价贵的不敢选,报价便宜的又抢不到。患者也有了新烦恼,以前花50元可以买到三种药,现在只能买两种甚至一种了。对此有专家称,药厂涨价,只要没超过国家规定的涨幅范围则属于合理,如果药厂涨价太猛,患者可通过投诉渠道申诉、解决。
11月起9种行为已“入刑”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规定,一批常见行为将被列入刑事处罚范围。这9种行为分别为:造谣:在微博、微信等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医闹:找医闹多拿钱,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虐待:虐待老幼病残,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替考:学霸替学渣“当枪手”考试作弊,最高处7年徒刑。超速: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要拘役。伪造、买卖驾照,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扰乱法庭: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袭警:袭击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私藏禁书: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