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将有操作指南

2016-03-15 12:3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法律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同时明确了“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明确要求经营者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明确标注。公众可在2016年3月5日前通过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6年3月刊

(责任编辑:尚萱)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