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认证认可>>认证认可>>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第12号公告

2004-06-14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4-04-22 15:12)


国家认监委2001年第3号公告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共47份)。其中《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3:2001)经过修改和完善,现予以重新发布,新规则编号为CNCA—02C—023:2002,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二○○二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