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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B)中国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

2004-06-21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4-05-11 09:46)

根据中编办的批准,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宣布CNACR、CNACP和CNAB合并。新合并的机构名称为:中国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

新的委员会秘书处由原来三个机构的秘书处合并而成。秘书处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准则和惯例研究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对申请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的资格实施评审与注册;对获准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的资格保持状况实施监督和复评;负责认可标志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处理与认可有关的投诉、申诉;开展相关的国际合作活动。秘书处下设五个部门,分别是:技术管理处,负责认可委员会的质量体系建立、运作和维护,受理申诉、投诉,对外交流合作;认可一处,负责受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领域和范围类型和复评的申请,包括ISO9000、TL9000、QS9000、HACCP等;认可二处,负责受理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范围类型和复评的申请;认可三处,负责受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范围类型和复评的申请;监督管理处,负责对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评审安排。

新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规范等各类公开文件正在审批中,不久将下发各认证机构,并在网上公布。预计七月一日起将以新机构的名义正式受理认可、扩大领域、扩大专业项目和复评的申请,安排监督评审和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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