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组织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大专院校、汽车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草案向社会公布。
有关方面可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qiche365.org.cn)、中国质量报、国门时报查阅草案,并在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和传真向我们提出修改意见。
特此通告。
联 系 人: 侯纪伟、王琰
联系电话: 010-82262044、65532865
传 真: 010-82260121
E-MAIL : houjw@aqsiq.gov.cn?熏
wangyan@qiche365.org.cn
2004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