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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57号(2005-04-13)

2005-06-27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5年第57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蓬莱金创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的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7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批准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保护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三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商标

联系电话

1

蓬莱金创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蓬莱市南王镇七里庄

 

 

0535-5640779

2

烟台长城果业保鲜中心

蓬莱市刘家沟镇五十堡村

刘志新

 

0535-5876666

3

蓬莱金园保鲜食品有限公司

蓬莱市大辛店镇工业园

张世欣

润飘

0535-5718789

4

栖霞市恒兴物业有限公司

栖霞市商业街1245号

韩鹏黎

 

13356939518

5

烟台清田果蔬有限公司

栖霞市民营经济园

衣殿波

 

0535-5230345

6

栖霞市隆晟果蔬保鲜制品有限公司

栖霞市杨础镇驻地

丁英虎

 

0535-5210888

7

烟台市牟平区果品有限公司

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西首

林迎广

养马岛

0535-41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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