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弹 条
(2006-08-29 10B)
一、弹条产品已结束换(发)证工作,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均为5年;二、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处;三、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总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发证日期 | 说明 | 省别 |
1 | 大屯煤电公司徐沛铁路管理处多种经营公司铁路器材厂 | 弹条 | XK17-260-00040 | 2009.12.09 | 2004.12.10 | 发证 | 江苏 |
2 | 太原线路段榆次铁路配件厂 | 弹条 | XK17-260-00041 | 2010.09.04 | 2005.09.05 | 发证 | 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