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管理在我国是一项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3年来,在维护公共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汽车企业对产品安全的注意义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总结《规定》实施的效果,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推动这项制度深入开展,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即日起开展“产品安全与汽车召回”主题论文征集活动。在征集论文的基础上,定于今年11月份召开《产品安全与汽车召回》专题研讨会。
一、 征文内容
1.探讨建立、完善产品责任法律体系,形成合理的损害赔偿机制,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制造商重视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2.探讨建立、完善产品安全法律体系,提高制造商产品安全注意义务,减少、消除缺陷产品对公共安全和利益危害;
3.探讨缺陷产品管理制度与产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关系;
4.探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5.探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社会信任、企业诚信水平的影响;
6.探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对提高汽车设计、制造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影响;
7.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技术经济效果分析。
二、论文要求
论文应围绕主题,内容充实,学风严谨,文字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并应有数据、案例和相关的分析,未曾公开发表,不涉及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作者文责自负。
具体格式要求见
三、论文报送
论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并邮寄打印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论文评审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组织国内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征集论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将在论坛上进行书面交流和宣读。
优秀论文将获得奖励,有关获奖条件和奖励内容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10-58811418
传 真:010-58811975
电子邮箱:
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邮编:100088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