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有关产品包括对玩具的召回的一切行为均依法进行,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组织和权力法》授予行政当局采取转移危险措施的权力。根据有关法律,对缺陷产品,制造者自行决定是否召回,后果自负。如果制造者明知其产品缺陷存在,但拒绝召回,法院将对其作出判决,并施以重罚,或罚款或判刑。
英国:关于玩具方面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主要分为三个体系:英国标准Britishstandards、狮子标志LionMark以及CE认证。制造商的召回行为主要由各种法律来规范。如《契约法和民事侵权行为》规定,制造商应该对产品缺陷引起的损失和人身伤害负责,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商品法1979》则规定销售者必须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和用途负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