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补充通知
质检质函[200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有效指导各地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经与有关行业协商,现对列入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中的部分产品名称、申报条件、质量指标进行补充和细化(见附件)。请按照补充通知的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部分中国名牌产品申报要求调整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部分中国名牌产品申报要求调整表
关于2008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补充通知
质检质函[200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有效指导各地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经与有关行业协商,现对列入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中的部分产品名称、申报条件、质量指标进行补充和细化(见附件)。请按照补充通知的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部分中国名牌产品申报要求调整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部分中国名牌产品申报要求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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