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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显力度

2008-10-14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今年以来,山东检验检疫局认证处加大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处涉及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案例11起,比2007年全年增幅达到了233.3%。

   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山东局认证处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结果。今年,他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山东检验检疫局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二是明确责任。“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签发工作下放分支局后,明确其后续监管责任,并要求各分支局根据《山东检验检疫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并在认证处备案。各分支局按要求规范了免办签发工作并加大了执法力度。

   三是与绩效挂钩。将各分支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分支局绩效考核加分,鼓励先进,激发分支局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加强了对执法工作指导。对分支局在执法中发现的复杂案例积极与国家认监委沟通,加大对分支局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力度。

   五是加强培训,2007年底山东局认证处在济南举办了山东检验检疫系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工作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解决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王英杰)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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