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38号
关于公布第六批设备监理
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8号局长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申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核准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乙级升甲级/扩大专业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核准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2. 核准的乙级升甲级/扩大专业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