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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浅析

2010-05-18 15:00:47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在当前加快推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的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了各界普遍重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要求,并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瑞安市梅屿乡是浙南地区一个典型的半山区农业乡,近年来梅屿乡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断强化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和认证认可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试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文试以梅屿乡为个例,研究当前农村乡镇一级如何有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 对策

    一、梅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一)开展“三品”认证、大力发展基地标准化生产。梅屿乡自2001年开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认证,到目前为止,全乡累计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基地面积5162亩。在积极开展无公害认证的同时,大力发展基地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先后建立大棚番茄、沿江蔬菜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改善。

   (二)建设检验检测体系,检测网络初步形成。已建立起以乡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为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站为骨干,以区域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控点为依托的覆盖全乡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农产品生产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奠定了对全乡主要农产品实施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的基础。目前,以快速检测为主、定量检测为辅的方式,开展面向全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定期抽取时令蔬菜、瓜果等30多个品种,每年抽取样品3000多份,合格率由2006年的94.6%上升到2009年99.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得到提高。

   (三)加强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严格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在农药市场设立监测点1个,实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凭身份证登记销售制度,切实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和使用的跟踪监控。二是推进农药安全使用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点16处,提高农户和商户对农药安全使用的认识。三是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禁用农药、化肥和鼠药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2006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接受咨询800人次,培训农资经营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000多人次,对16家农资网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存在问题

   梅屿乡的农产品质量要参与国内、省内两个市场竞争,满足城乡居民崇尚绿色安全消费需求,高标准比照下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问题。

   (一)农民认识不足。部分农民受传统生产观念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偏低,仍存在有病虫害乱用药或仅凭经验用药等现象,极易造成药品残留超标,影响农产品质量。

   (二)农业经营体制不完善。我乡农业生产多为分散经营模式,每户的经营规模一般都比较小。由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对种植的统一规划、指导,也难以形成由市场规范的收购加工体系,造成农民生产的无序竞争,产品品种杂乱,难以保证其规格标准及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能力偏弱。农产品检测机构尚不完善,监测工作尚未制度化,检验依据的标准数量不足、配套性差,对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缺乏完善的检查体系和相应的评价分析手段,质检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三大体系基础薄弱,通过认证的农产品比例低。这些因素均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与正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尤其是市场准入制度还没全面实施,一些不安全农产品还有市场空间,产品难以体现优质优价。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农业部门虽然举力所能及之力,但仍显鞭长莫及,导致农产品生产经营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自流现象。三是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导致部分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还在市面上流通。

    三、对策与建议

   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示范基地带动、农民积极实施,条块交融、点面结合、多轮驱动,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形成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局面。

   (二)创建示范基地,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及质量标准,结合省级首批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绿色农产品认定的有关要求,加大无公害生产技术实施力度。同时,严格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二是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进行“三品”的申报认证,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三是加大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努力提高产品品质,积极打造产品形象,走品牌农业的路子,把推进农业标准化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四是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

   (三)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设立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质量安全公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质量追溯制度等。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进一步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

   (四)完善两大体系,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一是农业标准体系。收集整理陆续出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外有关先进标准,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在梅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使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提高我乡农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步伐,继续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健全蔬菜合作社农产品快速检测点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制度,抓好农产品质量的日常检测,重点抓好以蔬菜农药残留为主的监督检测。

   (五)强化市场监管,净化产地环境。要加强农业执法工作,不断加大对农资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禁经营和假冒伪劣行为,从源头上对种子、苗木、农药、肥料等农用物资进行有效监控,努力净化农资市场,改善和提高产地环境,使农产品生产走上安全、优质、高产、高效的快车道。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标语、宣传资料、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有关标准家喻户晓,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瑞安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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