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验目的
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的目的是检查出入境集装箱的箱体及其货物、填充物、包装材料的卫生状况,对遭受污染的集装箱及其货物进行卫生处理,并对卫生处理的效果作出评价。
2、查验范围
(1)集装箱号码、所装载货物与申报单是否相符;
(2)集装箱、所装载货物是否来自疫区;
(3)是否藏匿啮齿动物;
(4)是否携带或滋生病媒昆虫或其它医学生物;
(5)是否装载或夹带废旧物品;
(6)是否装载或夹带特殊物品;
(7)是否被有害化学物质污染;
(8)是否被放射物污染;
(9)是否受到病媒生物以外的其它生物污染;
(10)是否装载腐烂变质的货物;
(11)装载货物前集装箱是否经过有效的清洁;
(12)是否装载需采样的货物(如食品)
(13)集装箱装卸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
3、现场查验前器械的准备
(1)细菌学检测方面的准备
A.采样工具:镊子、探子、铲子、匙、采样器、剪刀、开罐器、棉拭子、酒精灯等;
B.消毒器具:广口瓶、试管、平皿、吸管、塑料袋、灭菌生理盐水、75%酒精、温度计等。
(2)媒介生物检查方面的准备
A.防护工具:工作服、鞋、手套;
B.采样工具:鼠夹、鼠笼、鼠袋、塑料袋、大小镊子、手电筒、毛刷、毒瓶、虫样管、70%酒精、吸管、吸蚊器、杀虫喷雾器、捕虫网、滑石粉、食饵盒;
(3)放射性检测方面的准备
A.防护工具:放射防护服等;
B.检测工具:便携式射线检测仪。
(4)记录工具的准备
记录纸、标签纸、笔、照相机、摄像机等。
4、现场查验注意事项
(1)对可能携带病媒昆虫的集装箱在开启前,应先进行预防性卫生处理;
(2)不宜在公共场所、道路两旁和人口密集的地方开箱查验;
(3)集装箱应落地查验;
(4)集装箱查验场地应持有卫生许可证;
(5)根据查验项目,检查查验器械是否齐备。
5、现场查验过程
(1)核对箱号
(2)预防性措施
A.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B.用杀虫剂沿集装箱门中缝及四周边缝适量喷射,必要时用密闭网对集装箱门实施密闭,以防病媒生物开箱后向外扩散逃脱。
(3)细菌学检测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卫生污染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细菌学采样检测,主要检测集装箱、货物表面致病菌的情况,常用的方法是采集污染物或用沾湿灭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擦拭污染物的表面,然后放入装有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带回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鉴定。
(4)病媒生物检测
A.检查
a.啮齿动物:寻察箱体、货物、包装、铺垫物、填充物等鼠的咬痕、鼠粪、鼠迹、鼠巢等,必要时可用鼠夹、鼠笼捕鼠,评估鼠患程度;
b.病媒昆虫:寻察箱体、货物空隙、货物表面飞行或附着的昆虫,用吸蚊器或捕虫网捕捉飞虫(如蚊、蝇等);用勺采集轮胎开放的凹处积水可能孳生的蚊幼虫;布放粘蚤纸捕集游离蚤;用放大镜查找蜱螨等。
B.采样
a.啮齿动物:对采集的啮齿动物应立即用塑料袋密封,以防寄生物逃逸,对捕捉的啮齿动物均应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验;采集啮齿动物体表的病媒昆虫(蚤、螨、蜱等),制成标本并进行种类鉴定;
b.医学昆虫:对采集的小型医学昆虫,用70%的酒精浸
泡,浸泡前应采取梯度脱水的方法,以防昆虫组织脱水过快而易受损;对大中型的医学昆虫,捕捉后尽量用毒瓶毒杀,并制成针插标本,既有利于鉴定,又可长期保存,并可最大程度地保全昆虫的鉴定特征。
(5)放射性监测
放射性监测的重点是废旧金属、石材、可能超过放射性豁免水平的矿产品、具有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机及有机化合物、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器设备等。
A.根据G B4792-84,GB8703-88,GB11806-89和国务院第44号令制定的检验检疫放射性监管标准:
a.可豁免的表面放射性污染限值:β、γ或天然铀、钍α发射体:0.4Bq/cm2,其它α发射体:0.04Bq/cm2。
b.放射性表面污染限值: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表面污染、放射性物质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内外表面污染限值为α射线污染:0.4Bq/cm2;β射线污染:4Bq/cm2。 超过上述标准,应按《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1806-89的规定进行包装和运输。
c.可作非放射性物质对待的限值:
a)比活度小于7*104Bq/kg的物质;
b)比活度小于3.5*105Bq/kg的含天然放射性核素的物质;
c)距其表面0.1m处任何一点的剂量当量率小于1μSv/h的物质;
d)距电离辐射的物体表面0.1m处任何一点的剂量当量率
小于1μSv/h的物质;
e)距显示图像阴极表面0.05m处任何一点的剂量当量率小于5μSv/h的物质;
超过上述任何一个标准的货物,均按放射性物品处理。
B.采样
采样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样品从采集到送到实验室的过程不得有任何污染泄露,采集工具、容器要保持清洁,以防污染样品。
C.放射性污染的处理
a.对环境剂量(限值三分之一以下剂量)物品不作任何处理;
b.对超过豁免标准的天然矿石、矿沙、稀有金属,按放射性物质进行包装、运输;
c.放置衰变法:放射性污染核素为短半衰期(小于15天),放入容器或指定地点,待放射性活度衰变到符合国家标准后,按普通货物处理,一般放置10个半衰期;
d.表面去污法:使用于放射性污染面积小,经济价值较高的货物,根据污染核素的种类及性质,在响应放射保护下,进行擦拭和冲洗,直到表面放射性达到卫生标准;
e.净化处理法:对量大且半衰期长的液体物质,可采取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等处理方法;
f.对严重超过标准的污染物品,应责成退货。
(6)化学污染查验
A.检查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B.检查集装箱是否被有毒有害的物品污染,如有污染需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
(7)现场查验记录
A.基本情况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承运集装箱的工具名称(包括航/班/车次)、报检单号、集装箱号码、装货国家或港口、货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材料等一些基本要素;
B.卫生检疫查验记录:根据检查的目的,对检查所包含的内容逐项记录,对采集的病媒生物,必须注明采集人、采集地点,并在虫样管和浸泡液中放入注明上述要素的标签;
C.卫生检疫查验结果:进行卫生学评价、作出处理意见。
6、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结果评价
(1)卫生状况
A.集装箱箱体、货物、包装材料、填充物等卫生状况良好;
B.无污染、垃圾、动物尸体、粪便、无异味;
C.无夹带废旧物品、特殊物品;
D.无携带或滋生病媒昆虫;
E.无藏匿活鼠、鼠粪,无死鼠;
F.货物无腐烂变质;
G.装载食品的集装箱卫生清洁,食品包装良好,不与非食品货物混装;
H.集装箱未受生物、化学和放射污染;
I.装载有毒、有害货物的集装箱应有专箱运输,并有明显的标志,卸货后对集装箱进行清扫或清洁,不能有有害物质残留;
J.对于集装箱装卸场地,按《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要求进行管理。
(2)细菌学
A.集装箱箱体内细菌总数不超过75个/皿(沉降法);
B.集装箱箱体及货物表面不得检出致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