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8日消息 台北市“法务局”与“卫生局”8日公布抽查购物网站贩卖的30件化妆品结果,其中有半数标示不符规定或广告夸大不实,将对业者开罚。
“法务局”主任消保官陈信诚表示,抽验的化妆品包含口红、眼影、腮红、精华液、化妆水等商品,检验结果显示,重金属、甲醛及塑化剂含量均符合规定;但有11项化妆品疑未依规定标示产品成分等信息或标示虚伪夸大,4项产品广告词句夸大不实。后续将对违规化妆品业者进行裁罚,并要求网购业者下架。(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8日消息 台北市“法务局”与“卫生局”8日公布抽查购物网站贩卖的30件化妆品结果,其中有半数标示不符规定或广告夸大不实,将对业者开罚。
“法务局”主任消保官陈信诚表示,抽验的化妆品包含口红、眼影、腮红、精华液、化妆水等商品,检验结果显示,重金属、甲醛及塑化剂含量均符合规定;但有11项化妆品疑未依规定标示产品成分等信息或标示虚伪夸大,4项产品广告词句夸大不实。后续将对违规化妆品业者进行裁罚,并要求网购业者下架。(来源:中国台湾网)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