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认监委官网获悉,近日,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对两家企业的不符合强制性产品入境验证要求的汽车外灯、低压电气开关和接触器实施了销毁处理。
经检验检疫局核查人员现场核实,该两家企业进口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产品,但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
鉴于企业涉案货值较小(均在100美元以内),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昆山检验检疫局对企业不予经济处罚。但对其出具《行政警示书》,要求企业通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加强内部规范和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