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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启动 设置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

2016-11-03 16:38: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启动

  设置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朱祝何)11月1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将设置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和9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

  评选范围方面,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供给质量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提高我国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其中,参评组织共9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政府,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参评个人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等。

  参评条件方面,组织参评需满足三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运营取得突出成绩,组织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先进。个人参评也分别针对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提出了具体参评条件。

  申报渠道方面,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行业协会或联合会、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等单位,负责受理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参评组织和个人的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截止到2017年1月31日。

  评选程序方面,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包括自愿申报、推荐提名、审查受理、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审核、审议票决、社会公示等8个环节,并依次开展。

  关于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申报更多信息,请点击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

《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1. 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组织申报表

2. 医疗机构组织申报表

3. 教育机构组织申报表

4. 城市政府申报表

5. 一线班组申报表

6. 个人推荐表

7. 受理申报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责任编辑: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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