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8日,祁门县市场监管局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制定印发了《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法律顾问的确定、选聘、协调、管理、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等作了规定。
根据该制度,法律顾问职责主要为参与县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的法律研究、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 委托代理参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其它非诉讼业务;参与县市场监管局重要资产处置的法律研究论证、咨询和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以及重大、疑难涉法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
通过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保障市场监管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冯锡鹏 叶德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