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县政府《2016年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和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汝阳县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2016年11月25日,汝阳县质量技术监局监督执法人员对县域内的四家民用蜂窝煤加工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样、送检,分别对发热量、挥发分、含硫量、含水率等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民用蜂窝煤的国家标准(GB/T53593-1992)。
汝阳县质监局将加大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商品煤质量的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推广宣传洁净型煤质量标准。对发现生产不符合质量标准商品煤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查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李灿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