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市监局消保科接到消费者宋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017年2月4日在薛城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双品牌皮鞋,价值398元。穿了两天就出现严重的开胶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换货,商家认为是宋先生自己穿着不当造成的,并且鞋底出现了磨损,不能退换只能维修。消费者认为此说法不合理,要求退货或者换货,于是投诉至市监局消保科。薛城区市监局消保科接到宋先生的投诉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调解,商家同意给宋先生更换一双新皮。
市监局提醒:消费者在知悉“鞋类三包规定”的同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和修理记录,以便当鞋出现问题时,进行维权。(常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