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近日,江西会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启动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
今后,市场主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登记注册、年度报告、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广告发布、网络交易、参加“重合同守信用”和三名商标评定、不参与违法直销、传销、非法集资等11个方面自愿作出书面承诺,如果违法失信,自愿接受信用约束和惩戒。据悉,信用承诺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刘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