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识标签,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食药局的统一部署,蓝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辖区内的执法人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识标签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一是婴幼儿乳粉的标识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和色差误导消费者;二是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三是标注方式应按照GB13432-2013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标示;四是婴幼儿乳粉的标签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该载明的事项;五是对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六是不得明示、暗示具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七是标签中存在的夸大、误导或未经证实的其他方面问题,以及标签中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目前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的婴幼儿乳粉进行了认真排查,对发现标识标签不符合要求,已责令限期整改。(成家廉 李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