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高北京市门头沟区空气质量水平,4月12日北京市门头沟区质监局与区环保局建立了协调机制,共同为锅炉改造工作做好安全保障。
按照京质监发【2017】6号《关于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安全风险警示的通告》和京质监发【2017】16号《关于加强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与区环保局相互交流探讨,针对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燃煤锅炉煤改气以及新安装燃煤锅炉的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准确的掌握区内锅炉的的总量以及改造的进展情况,做好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安装完成后的监检工作,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