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处理了一起异地网购消费投诉。一名河南省的消费者在淘宝上购买了一个汽车导航支架,该淘宝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位于该县黄花塘镇某街道。该销售者的淘宝页面上声称该支架采用最优质、最坚硬材料制造,摔不烂,砸不坏。该消费者在收到该支架后觉得材质普通,且在仅仅使用三天后支架就发生断裂。于是他通过网络投诉至盱眙县市场监管局,要求退货,并投诉该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要求赔偿。
经该局执法人员调查认定,该网店经营者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终,经过该局执法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同意全额退还支架货款,并赔偿该消费者500元,同时对涉嫌虚假宣传的产品及时下架处理。
今年的“3.15”,主题正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在网络购物日益繁盛的今天,如何维护好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成了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新命题。
今年以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对全县网络经营者的监管,该局密切关注在网络交易中出现较多的食品销售、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农资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各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该局对全县网络经营者进行摸底,对网络经营者数量、行业进行分类统计,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电子台账,并逐步完善信息,及时更新。通过约谈辖区内网络经营者,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以及涉及网络销售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从源头上减少危害网购者权益的行为。
该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平台发布网购注意事项及在发生网络消费纠纷后如何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
该局还加强对各网络节庆期间集中促销活动的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网络市场虚假宣传、非法有奖促销、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力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落到实处。(赵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