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下发“关于印发《宿迁市质监(市场监管)系统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建立企业自觉、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企业自觉上,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实施公开承诺制;行政监管上,突出做好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监督抽查;信用管理上,依托全市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充分运用宿迁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行业自律上,发展培育行业协会,依托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监管;社会监督上,加强社会共治,拓展社会参与质量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支持舆论监督,震慑质量违法行为。
(蒋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