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电动车销售的经营户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一是以检查企业进货验收和进销货台帐两项制度为手段,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车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以及产品标识、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二是要查商品质量。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对“超标”、擅自组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及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要查虚假宣传。对无中生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进行查处;四是要查商标使用。对未注册商标冒充已注册商标的、对已取得了注册商标但未在电动自行车上注册而使用在电动自行车上的、对已经取得注册商标而许可他人使用但未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以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依据《商标法》等进行处理;五是要对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品牌、型号要组织送检,并依法做好检测后处理工作;对于消费者提出合理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要求,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查处。
通过检查,全面摸清了城镇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经销产品的基本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下一步将对电动车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样监测,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真正从源头上确保辖区老百姓的消费安全。(张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