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7〕27号)和安徽省质监局《关于安徽省质监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事项的通知》(皖质办函〔2016〕316号)文件的要求,滁州市质监局印发了滁州市质监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滁州市质监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列举了需要法制审核的六大项行政执法决定,规定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决定前须经法制审核,未经审核的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滁州市质监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印发实施,对推进滁州市质监局法治质监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