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2日下午,商丘市质监局召开全市质监系统部署秋冬季落实省、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燃煤抽检暨洁净型煤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区局主管副局长、产品质量监督股长、执法监管人员、信息上报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听取了各县、区局对热电联产机组和热力公司锅炉用煤煤质抽检工作和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工作汇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条款进行了宣讲。进入冬季取暖季,要求各县、区质监局除继续对两家正常运行的热电和热力锅炉用煤进行加密抽检外,还要密切关注本地其他热力公司开工运转情况,一旦开工运行,立即启动煤质抽检工作程序。经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反馈给用煤领域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确保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燃煤。
会上对秋冬季洁净型煤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建立“两个档案”,一个是质监部门建立质量监管档案,一个是要求企业建立质量档案;二是签订“一个承诺”,要求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中心负责人签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承诺书》,公开做出承诺,不得出厂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按计划抽检,制定抽检计划,加密抽检频次,经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严格按不合格品后处理程序依法严肃处理。
会上还邀请了煤炭检验技术专家就《民用洁净型煤(DB/T1326-2016)》河南省地方标准和普通《民用蜂窝煤》国家标准指标区别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