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签发首份“中国-巴基斯坦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
中新网杭州10月24日电 (记者 方堃)24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浙江省温州市锦芳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输巴基斯坦瓷砖签发首份“中国-巴基斯坦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货值5.2万美元,可免于征收反倾销税3万余美元。这也是浙江首份中国-巴基斯坦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为其它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提供了参考。
2月18日,巴基斯坦调查机关决定对中国进口的瓷砖产品(HS编码:69071000/69079000/69081000/69089010/69089090)反倾销调查。后经过中五矿商会、质检总局、商务部和巴基斯坦主管机构协商,巴基斯坦于10月11日发布最终裁决,以企业价格承诺的方式结案,并通过商会行业自律和政府机关原产地签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监督价格承诺的执行。
根据安排,接受价格承诺的中国瓷砖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在货物出口巴基斯坦时,可持经五矿商会审核备案的出口商业发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输巴基斯坦瓷砖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货物在巴基斯坦清关时,可凭该证书免予被征收5.21%—59.18%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
据悉,原产地证书是反倾销执行的重要依据,为帮助企业突破巴基斯坦反倾销措施,检验检疫部门第一时间与涉及企业进行对接,围绕反倾销规避、出口商发票认证、原产地签证程序及有关要求进行解读,提供“一对一”专项服务,指导企业顺利完成了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的办理,降低了出口成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