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进口汽车检验中发现1批次5辆平行进口车均随车含有未取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灭火器。这是天津口岸首次检出不合格随车灭火器。上述随车灭火器为手提干粉式灭火器,按照我国规定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产品,但包装只有阿拉伯文和英文,既没有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也无法提供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材料。这些不合格灭火器一方面生产标准不清,维护保养情况不明,在灾害发生初期无法有效处置火情,另一方面产品无中文标示说明,有可能造成消费者误操作,导致人身伤害,存在较高的风险隐患。天津检验检疫局对上述不合格随车灭火器进行了销毁处理。
由于平行进口车辆均为国外市场采购,相关进口企业对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消防产品制度了解不够,造成车辆随车附件中含有未取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灭火器。
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示:相关企业在进口汽车时,请勿随车进口未取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随车灭火器;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进口汽车时,如发现随车灭火器未取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请勿擅自保存和使用,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伤害。(李坚)